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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携秋风揽明月

我携秋风揽明月

作者:靖燕肖

类别:都市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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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12-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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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曾子问曰:“宗子为士,庶子为大夫,其祭也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。祝曰:‘孝子某为介子某荐其常事。’若宗子有罪,居于他国,庶子为大夫,其祭也,祝曰:‘孝子某使介子某执其常事。’摄主不厌祭,不旅,不假,不绥祭,不配。布奠于宾,宾奠而不举,不归肉。其辞于宾曰:‘宗兄、宗弟、宗子在他国,使某辞。’”曾子问曰:“宗子去在他国,庶子无爵而居者,可以祭乎?”孔子曰:“祭哉!”请问:“其祭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望墓而为坛,以时祭。若宗子死,告于墓而后祭于家。宗子死,称名不言孝,身没而已。子游之徒,有庶子祭者以此,若义也。今之祭者,不首其义,故诬于祭也。”

  王下祭殇五:适子、适孙、适曾孙、适玄孙、适来孙。诸侯下祭三,大夫下祭二,适士及庶人,祭子而止。

  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者。



简介:

  凡敛者袒,迁尸者袭。君之丧,大胥是敛,众胥佐之;大夫之丧,大胥侍之,众胥是敛;士之丧,胥为侍,士是敛。小敛大敛,祭服不倒,皆左衽结绞不纽。敛者既敛必哭。士与其执事则敛,敛焉则为之壹不食。凡敛者六人。君锦冒黼杀,缀旁七;大夫玄冒黼杀,缀旁五;士缁冒赪杀,缀旁三。凡冒质长与手齐,杀三尺,自小敛以往用夷衾,夷衾质杀之,裁犹冒也。君将大敛,子弁绖,即位于序端,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,北面东上,父兄堂下北面,夫人命妇尸西东面,外宗房中南面。小臣铺席,商祝铺绞紟衾衣,士盥于盘,上士举迁尸于敛上。卒敛,宰告,子冯之踊,夫人东面亦如之。大夫之丧,将大敛,既铺绞紟衾衣。君至,主人迎,先入门右,巫止于门外,君释菜,祝先入升堂,君即位于序端,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,北面东上;主人房外南面,主妇尸西,东面。迁尸,卒敛,宰告,主人降,北面于堂下,君抚之,主人拜稽颡,君降、升主人冯之,命主妇冯之。士之丧,将大敛,君不在,其余礼犹大夫也。铺绞紟,踊;铺衾,踊;铺衣,踊;迁尸,踊;敛衣,踊;敛衾,踊;敛绞紟,踊。

  桓宣武既廢太宰父子,仍上表曰:“應割近情,以存遠計。若除太宰父子,可無後憂。”簡文手答表曰:“所不忍言,況過於言?”宣武又重表,辭轉苦切。簡文更答曰:“若晉室靈長,明公便宜奉行此詔。如大運去矣,請避賢路!”桓公讀詔,手戰流汗,於此乃止。太宰父子,遠徙新安。

  庾公乘馬有的盧,或語令賣去。庾雲:“賣之必有買者,即當害其主。寧可不安己而移於他人哉?昔孫叔敖殺兩頭蛇以為後人,古之美談,效之,不亦達乎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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